武侯城,一座没有城墙的城,缘于持节令赫连武威自恃军力,扬言即便离阳王朝有胆子打到西河州,他也不需要借助城墙拒敌。
西河州的中心。
“据说白衣剑仙有一匹白龙王,肩高八尺五寸,马身而龙鳞,是真正的龙驹。”
“这一匹就很像了。”
咦!
进城的官道忽然就静了下来。
踏踏踏……
白龙驹缓缓走来,马背上坐着一大一小两位美人,一到来,就让此地风景明媚了几分。
旁边还有一位貌不惊人的剑客。
倒是没什么人注意。
他们三人正是温华,还有裴南苇、慕容梧竹。
“有西瓜!”
慕容梧竹瞧见一个瓜棚,立即翻身下马,一路小跑来到瓜棚前。
“小姑娘挑一个,这几天的瓜可是稀罕东西。”
老店家吆喝着,丝毫不怵这个一看就是南朝来的官宦小姐。
至于那匹白龙驹是不是白衣剑仙的那一匹白龙王,那剑客是不是侍奉在白衣剑仙身边的不平剑温华。
这些事儿自有城里的大人物劳心。
不过马背上的熟美妇人,仪态比陆家、赫连家的女子都端庄文雅,生的还跟菩萨似的。
多半是这些天酒楼茶棚常常谈论的靖安王妃。
“我要一个……”
慕容梧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布包,又道:“要两个!老伯帮我挑好的。”
“得嘞!”
“两个瓜十六斤,收您一两银子。”
“给。”
叮铃铃!
一辆极为豪奢的马车从城里驶出,车门挂的是上等绸缎,车檐下悬着一百枚玉质铃铛。
后面更跟着二十重骑,为首校尉骑乌云宝驹,脸上覆盖玄铁面具,手持玄铁枪,魁梧凶悍。
校尉驱马上前,扬言道:“这马不错,卖给老子如何!”
金刚境。
温华看了那校尉一眼,径直走到一边,没搭理。
“你问马儿去。”
裴南苇翻身下马,朝慕容梧竹走去。
问马儿?
校尉来不及笑。
就见白龙驹人立而起,扬起两比他脸还大的蹄子朝他踢来。
“好畜生!”
校尉提枪便刺,正中马蹄。
当的一声!
在种家铁骑之中享用勇猛之名的校尉重重摔在地上,一路贴着地面滑行出去十几丈,铁甲磨出了火花。
哼!
白龙驹打了个响鼻,偏着头,眼里居然流露出几分人性化的不屑。
这一幕惊得周围人下巴都快落在地上。
温华笑了笑,裴南苇和慕容梧竹早已见怪不怪。
北莽民风彪悍,各个部头手下的骑兵,既是北莽的正规军队,又是当地的马贼。
他们一行过来可没遇见来抢马的贼人,结果都不用温华出手,白龙驹就能横扫千军。
来自九州世界的白龙驹,战力堪比那边的先天强者,一蹄子下去人高的巨石都能踢飞出去几十丈。
武夫的金刚境可扛不住一下。
“还真是白龙王。”
众人惊呼。
两蹄子踢翻种家嫡长子麾下最出色的校尉,岂不是说要降服这马儿,至少也得是十大魔头那级别的人物。
“真是神骏非凡。”
车帘掀开,种家的嫡长子种檀走了出来,仔细打量着白龙驹。
北莽自古出好马,日行千里的宝驹都能凑齐千匹,组成尖刀骑。
可一蹄子干翻金刚境武夫的龙驹,还真是头回见。
种檀看向温华,道:“阁下应该就是不平剑温大侠,在下种家种檀,此地的井廊都尉,不知你们来此有何贵干。”
离阳王朝都尉不怎么值钱,掌兵三四百,处处受制于人。
可北莽这边就不同了,尤其边防要地的军镇都尉,可是实打实的领兵三千。
种檀本身是种家的嫡长子,父亲是种神通,北莽十二大将军之一。
再加上本身十分出色,文武双全,是进士出身,在将门里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,被当朝女帝寄予厚望。
从随军校尉里有位金刚境武夫,就能看出他麾下的三千骑是何等精锐。
种檀出城,自然不是为了买白龙驹,也不是来见不平剑。
在北莽有数的豪门钟家眼中,温华还不够分量。
武侯城的几家甲字号豪门,早已收到眼线的消息,白衣剑仙一行人出现在西河州。
面对这一位刚刚登临离阳江湖天下第二的剑仙,就连皇帝都得慎重。
西河州有十几万大军,且都是精锐,还不至于惧怕白衣剑仙。
可人家真放开手脚屠戮欢喜泉边上住的那些个豪门,谁能挡得住。
种檀出城,是问问白衣剑仙想做什么。
只要别太过分,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可种家和陆家很清楚,能让白衣剑仙这等人物特意跑一趟的东西不多。
多半是为了秦帝墓而来。
“我知道你,你爹可是北莽的大将军。”
温华心里还有半句话,你爹顶上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