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霓虹灯下的乞丐(3 / 3)

环境,很容易染上疟疾和霍乱。

“妈妈,妈妈,快来帮忙。”孩子大声呼唤家里的亲人。

呼~清澄哈出一团白气,冷风穿过桥洞冻得她觉得现在不是暖春而是寒冬,肩膀上负担的重量也如同巨石压得人喘不过气来。

哗啦哗啦,纸皮屋里传来翻动报纸的声音,一个穿着棉袄的短发妇人掀开纸皮屋的门帘,真的是英大姐,她缩了下脖子快步走来,紧接着清澄感到一阵轻松,英大姐帮她承担了一半男人的重量。

两人齐心协力把胡渣男搬到了干净的纸皮屋里,清澄实在没气力了,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气。

“老爷爷,喝口水。”李家大姑娘端来一碗水,清澄看都没看,直接一口干完。

“萤儿,去烧盆热水。”英大姐对自家姑娘说完,转首对清澄道谢,二儿子已经将事情的原委解释清楚,她知道两位先生都是好人。

“无妨,出门在外就得互相照应吗。”清澄客气的说道,“大姐,咱们把大兄弟的外套脱掉,他伤口好像化脓了。”

英大姐不敢大意,小心翼翼的解开胡渣男身上的扣子,首先吸引住清澄的不是男人腹部露出一半的伤口,而是男人胸前几道纵横交错的旧伤疤。

这小子以前是不是道上混的呀,清澄带着疑问解开他裤腰的绑绳,完整的伤口就暴露在眼前,三指宽的圆洞黑里泛着红,恶臭的黄色脓水从隆起的疮口里渗出。

哎呀,伤口好像感染了呢,必须马上送医院去打抗生素消炎,不然这小子就没救了。清澄瞟了眼英大姐,她似乎也发现胡渣男的状态不妙。

要是现在就相认,英大姐能认自己吗?清澄不确定,她原计划和英大姐处好关系再同她相认,这样她的抵触情绪才会小些。可不送小子就医,他真的会死。

纸皮屋内两人面面相觑,英大姐先发声:“大爷,我们送他去医院吧。”

“哎呦,大姐,你别开玩笑了,老夫要是有钱给人治病,还用讨饭吗。”清澄尴尬的回道。

“我有。”英大姐说着从脖颈上取下一段红绳,绳子上挂一枚凤纹金戒指,“这是我结婚的婚戒,你们先拿去救急。”

“大姐,一会再说吧,先给他擦擦,不然医院可不让咱们进门。”清澄把戒指推回,不忍再看大姐的殷切的脸庞,自己怎么能要别人的婚戒呢。

等大姑娘送来热水,英大姐仔细的为胡渣男清理身体,看着他的窗口,清澄想到刚才小子用手臂挡了一击,希望骨头没事,她试探性的拉起男人的手臂,拉下袖笼轻轻按压,还好只是淤青。

他的手臂同胸口一样满是旧伤疤,当清澄拉下男人另一只袖笼时,眼睛登时睁大,一道长长的伤口从手腕一直延续到手肘,看疤痕的颜色,它愈合不会超过一年。

热水碰到伤口,剧烈的刺痛令男人苏醒过来,他闭着眼睛,迷迷糊糊的喊着要喝水。

考虑到还有旁人,清澄按捺住内心的杀意,拿起碗放到男人嘴边,咕隆一声,大半碗水被喝完。

看来今天的任务有变,电光火石间,清澄脑中闪过湘湘的脸,对了,湘湘曾是李同志和齐同志的交通员,自己光盯着小朋友,差点把最重要的条件忘记了,哎呦,自己的脑子一天不如一天了。

若是能让英大姐带着孩子们去见湘湘,是否可以快速相认,至于这位兄弟,她有别的打算。

“大姐,咱们穿成这样,医院肯定不让进,但是我有个同乡在医院当清洁工,我去求求她,让她给你们几套干净衣裳。我年纪大啦,就不进去挨骂了。”清澄试探性的问道。

“这……我家孩子睡着了,而且我一个妇道人家,晚上送一个男人,总归不方便。麻烦大爷陪他去次医院吧。”英大姐指了下角落里睡着的老三,并不愿意离开。

“我懂,可我年纪大了,一个人实在背不动他,大姐,行行好,搭把手的事。”清澄盯着英大姐的脸,言语恳切。

“我不是不想帮忙,这个地方要是没人,立刻就会被别人占领,我一个妇道人家带着三个孩子,不想再流浪了。”英大姐马上阐述了自己的苦衷,“要不等他醒了,你们再去。”

清澄很想大喊一句,你带着孩子跟我走,怎么会风餐露宿呢!她低头望着地上半睁眼睛的男人,计上心来。

巡捕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清洗桥洞,今天必须带走她们,否则不知道牛年马月才能找到她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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