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功甩掉野猪群后,高明程绕路回到最初的地方,准备把战利品带走。
但万万没想到的是,当他回去时,竟然看到黑虎和精灵守护在野猪身前,正一脸凶恶的和人对峙着。
而在两狗的面前,则站着三人五狗。
看到这群人时,高明程心头一跳,迅速跑上前,站在两狗的前面,黑虎和精灵看到主人回来了,亦是精神大振,精灵甚至冲对面汪汪的狗吠起来,似乎在宣誓主权。
高明程当即说道:“这头野猪是我猎到的,你们想要猎野猪,请去别的地方。”
他伸出手,将刺进野猪头部的标枪拔出,标枪在手,他整个人的气势,都变得更为锋利了。
对面的三人见状,彼此看了一眼,其中一人上前一步,说道:“别误会,我们没想抢猎物,只是听到这边有动静,所以过来看看。”
高明程神色微缓,但也无意和他们多说,点点头后,就准备扛着猎物回家了。
由于刚才遛了野猪群,这头一开始被他刺中的野猪没来得及放血,这会儿放血时,从脖颈处流出来的血已经不多了。
在三人的注视下,高明程轻松的扛起一头野猪,然后领着两狗,快步的离去了。
等他走远后,那三人中,有人开口问道:“老李,这人你认识吗?是这附近村里的人?”
“好家伙!我们拿着猎枪,还得三人结伴,领着五条狗才敢进山打猎,他呢,一个人,一把标枪,两条狗!还让他给打着了!”
“他那标枪,我看着有好几斤重,但想要刺穿野猪皮,还能刺进脑袋里,这力气,可就不小了!”
叫老李的人有個四十来岁,皮肤黝黑,是附近坑里村的人。
他望着高明程离去的背影,久久没有吭声,直到听到同伴们的话,才说道:“我看着像是高家村的高明程,这后生,是个厉害的人,经常打架,在这附近村里,是有些名声的。”
“不过这几年,倒没怎么听说他打架的事迹了,据说是去县里做生意了。”
“刚才那条大黑狗,我也认识,是我们村里一户人家养的,说是前几年他儿子得了病,就把狗给卖了。看来是高明程给买下了。”
早已离去的高明程,并不知道有人认出了自己,但即使认出,他也不惧就是了。
此时他扛着野猪,领着两狗,快步的下山,若是从高处俯瞰,只觉得他身形灵活似猿猴般,即使是黑虎和精灵,也要努力追赶才行。
但即使速度快,下山抵达家中时,也已经下午一点多了,主要是在山里寻找野猪时,花费了不少时间。
许多美早已经做好午饭了,看到高明程终于回来了,立即说道:“饿了吧?赶紧把东西放下来吃饭!”
高明程应了声,把野猪放下,这头野猪是母猪,个头是高明程最喜欢的那种,不大不小,百斤左右。
运气好的话,这是一头还没有产崽过的母猪,那么肉质会好吃些,而生过崽的母猪,味道就差点,老母猪就更差了。
高明程进了厨房洗手,看了一眼饭桌,然后说道:“黑虎和精灵也饿了,你给它们也弄些吃的。”
“好。”许多美应着,开始给两狗准备吃的。
他们在村里居住时,几条狗都是跟着他们吃喝的,除了额外给狗狗们的加餐,正常情况下,都是他们吃什么,狗也吃什么。
中华田园犬就是这样,随主人吃喝,剩饭剩菜也不嫌弃。
高明程盛了满满一碗饭,坐在桌前,他看着桌上摆着的猪肉炒冬笋,大块的红烧肉,以及一盘子红菜苔,只觉得胃口大开。
冬笋特别的脆嫩鲜香,一口咬下去,筷子已经又去夹下一口了。
红烧肉做的也不错,野猪肉不肥,虽然是用五花肉做的,也偏瘦,但这种口感,高明程反而更爱。
他身体不缺油水,自然就不爱吃太肥的猪肉了。
“多美,你和儿子吃了没?”高明程一面吃饭,一面问道。
许多美说道:“小旭旭饿的早,我做好饭后,就先喂他吃了,这会儿他都在房间睡着了。我也吃过了,你只管吃就行。”
“这冬笋是真好吃,我也吃了不少,不过这已经是最后的冬笋了。”
高明程闻言,当即说道:“想吃冬笋还不容易,我等下就进山去挖!”
许多美急了,忙说:“不用你去挖!吃了几顿,也够了!你一大早就进山打猎,刚才又进山打猎,肯定累坏了!我要真想吃,下回喊我哥进山挖一些就是,他也会挖冬笋。”
许多美是真心疼高明程了,死活不肯让他再进山去忙活了,就连刚刚带回来的那头野猪,也不让高明程插手,说是自己几个人会收拾好。
高明程见状,也不逞强,笑着接受了老婆的好意。
说完话后,许多美就说道:“你慢慢吃,我去喊我哥他们来帮忙弄野猪。”
说着,她就快步走出院子,朝许多玉家和陈大松家走去。
这会儿是中午,两家人都在家里吃饭和休息呢。
一听许多美的招呼,当即浩浩荡荡的朝高明程家的院子走去了。
看这阵势,不像是去处理一头猪,而像是去处理一群猪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