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倒抽一口冷气:“什么什么?五万八千多两银子?陆家这破落户,过日子需要这么大的排场?” 寻常人家五两银子都能过一年,即便是商贾富户一年也不过两三千两的用度,这侯府可真不是花自己钱,一点都不知道心疼啊! 春兰心里抱怨,还不是您之前自己大方,把银子泼水一样的往外撒,才养得陆家人的胃口越来越大。 可表面上还得恭敬,拿着账本给叶清漪看:“您瞧,三年前您刚入府的时候,陆夫人曾经在您这里接连支出了三笔五千两的银子,说是借用,可到现在也没见还啊!” 叶清漪揉了揉太阳穴,结合书里的情节,还有鸟儿们的八卦,想起来是怎么回事了。 三年前,陆临轩要买宅子,但又不想委屈了那个外室,所以宋氏就分三次在叶清漪这里拿了一万五千两银票,先是给他们买了祖坟后面的一处宅子,接着又买下了半个山头,让他按照自己的心思盖了个“桃花源”。还采买了大批的下人,二人的日子过得且得意呢! “既然是借的,那就好办了。让冬梅带人去讨,拿得回东西就拿东西,要是东西不在了就折算成银钱。三日内若是追讨不回,那就报给三兄吧。” 叶清漪的三兄,就是大毓朝最年轻的刑部尚书叶星河。 大毓朝的法律有几分意思。像是叶清漪这种寡妇,是可以再嫁的,若是娘家愿意,也可以领回家去。 而寡妇的嫁妆就是自己的私产,夫家任何人都不得动用。 叶清漪即便是自己愿意留在陆家,陆家人也动不得她的嫁妆。而若是她死后没有子嗣,娘家是可以按照嫁妆清单,拿回所有嫁妆的。 所以陆家才迫不及待想把那个外室子过继给她吧? 毕竟有了孩子,她就只能留在陆家守寡。 而那过继的嫡子也是嫡子,若是有嫡子继承,那她泼天的嫁妆就全都便宜了这个外室子! 陆家,还真是打了一手的好算盘!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