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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二(2 / 3)

以拿走你的名片,不是因为怕被你夺走玉笙,而是因为不想让玉笙失去久别重逢的朋友。当然,如果你非要自坏长城,我完全不介意。”

说罢,正想大步流星地离去,却听裴井然开口道:“我调查过你了,史佩均。”

史佩均脚步一顿。

“史佩均,原史家大少爷、史氏集团未来的接班人,”裴井然云淡风轻地说,“八年前因为手刃了父母而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,一度无人不知、无人不晓。按理说,你现在应该待在精神病院才对,为什么反倒像个没事人一样到处乱蹿?”

他故作后知后觉地“啊”了一声,轻笑道,“也对,毕竟是出自赫赫有名的大家族,就算看起来像是被抛弃了,但私底下也不可能真抛弃吧。可你以为,史家能护你一辈子么?”

史佩均脸色略沉:“你想说什么?”

“本该烂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的杀人犯,某天忽然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,你觉得这条新闻能免费上热搜吗?”

史佩均当即揪住他的衣领:“你敢?!”

“我有什么不敢的?”裴井然毫不示弱,“当然,凭你们史家的人脉资源,撤一个热搜、找几个能干的公关又有什么难的?我不会从你下手的。”

“你到底想怎样?”

“想怎样?想把属于我的阿玉抢回来!”裴井然勃然大怒地吼完,前一秒推开史佩均,后一秒就从兜里掏出一叠照片摔到地上。史佩均一看,竟是前天他在车里与和玉笙亲热的画面!

“你居然偷拍?!”

“既敢在车里亲热,怎么不敢想有人偷拍?”裴井然嗤之以鼻,“我只拍了阿玉的脸,所以这些照片传播出去后首当其冲的,也不用我多说。我只有一个要求:远离阿玉。”

话音刚落,裴井然就为他的畜生行为付出了代价——这是史佩均有生以来第一次气到头昏脑胀的地步,抡出去的拳头明显有些用力过猛,导致上身重心失调,险些一个趔趄扑倒在地。裴井然为对方装逼失败而幸灾乐祸,一边擦鼻血,一边“哈哈”地站起来,看着目眦尽裂的史佩均,不动如山:“放心好了,照片我有备份,你就是把我打死了也没用。”

史佩均再次揪住他的领子,使劲摇晃起来:“你不是喜欢玉笙吗?怎么能对他做这种事?!”

“阿玉给人的感觉不就是这样吗?要不就永远高高在上,要不就一同堕落到地狱最底层!”裴井然也不知从哪儿借来了理,气势汹汹地喊道,“阿玉是这世上最纯洁、最神圣的存在,怎么能被你这种肮脏的丑八怪碰触?我绝不允许你用沾满鲜血和罪恶的双手继续抹黑他,也绝不允许你用龌龊恶心的液体继续玷污他!为此,就算要我亲手泼他脏水,我也在所不惜!”

话音落下,隔了一瞬间的寂静后,裴井然垂下头,泣不成声。史佩均讷讷地松开手,站起来,丢下一句“玉笙不是你的东西”,失魂落魄地离开了。

与此同时,和玉笙洗好白菜,来到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的“橄榄球”身边,轻轻推了它一下:“佩佩,起来吃晚饭了。”

和玉笙从小饱读诗书,出口成章,随随便便从他记着的古诗中取两个字,都比“佩佩”好。但无奈他实在不善于取名,为了给“橄榄球”起个好听的名字,甚至还苦苦辗转反侧了一整夜,最终因为它是史佩均的一部分,便定为“佩佩”了。然而“橄榄球”从来没承认过“佩佩”这个名字,因为它连名字是个啥玩意儿都不知道,它只有白菜吃就够了。感受到晃动后,它迷迷糊糊地砸吧了下嘴,睁开眼,在看到白菜的瞬间一骨碌扭起身子,张开大嘴,把盘中的生白菜一扫而光,吃完后还醉酒般地打了个美滋滋的饱嗝。

“橄榄球”比一般宠物好养,因为它一天到晚基本不会干什么事,除了吃饭就是睡觉,偶尔醒着的时候也是看电视,张着嘴巴的样子好像在开怀大笑,而实际却一点声音都没有。

“橄榄球”似乎很喜欢和玉笙,对他格外耐心,甚至还不惜屈身当皮球给他拍;但对史佩均,就没那么友好了。

“橄榄球”睡觉算是非常好动的那种,两米长的沙发,它一觉睡下来,至少来回滚个三十趟——大概也是它圆咕隆咚的,比较好滚吧。一次它睡嗨了,掉进沙发缝,被靠垫遮住了。史佩均没看见,一屁股坐了下去,然后他的屁股就开花了。再次,它睡着睡着滚嗨了,滚到一半,被史佩均中途截断了去路,然后他的腰就开花了。不过这实属史佩均活该,谁教“橄榄球”对他好的时候,他从来没有过好脸色呢。然而这也不能全怪他,毕竟他对从自己身上生出来的畸形体,抱有十分复杂的心情。

“橄榄球”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,本想继续和周公约会去,但见和玉笙一副“思想者”的模样,就“呱”了一声,意思是问他怎么了。和玉笙低头看了眼他,问:“佩佩,不是我怀疑你爸爸,而是他在外面真的有朋友吗?”

“橄榄球”听不懂人话,也不知和玉笙口中的“爸爸”是人是鬼,傻不拉几地原地滚了一圈,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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