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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五(1 / 3)

倒下前,裴井然眼前闪过了名为“走马灯”的东西。

然而裴井然的一生其实根本没什么好回顾的。他和丑到极致的史佩均不同,他不需要美的救赎,也不需要圣洁的恩泽。他之所以迷恋和玉笙,全因为空虚。

裴家不比他表弟家有钱,但比起寻常老百姓,即使没有朱门绣户,也称得上锦衣玉食。裴井然从小就饭来张口、衣来伸手,要什么有什么,等回过神时,已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了。

因此当他看到和玉笙时,他整个世界都被点亮了。

和玉笙很美,美得超凡脱俗,美得令人魂牵梦萦;而他的内在更美,温良俭让,宅心仁厚。他就像一枝傲雪凌霜的红梅,看似柔弱怯懦,却铁骨铮铮、坚贞不渝;他又像一朵亭亭玉立的莲花,出淤泥而不染,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。正好比那些极端丑陋又不堪入目的畸形怪物,表里如一的十全十美,亦是一种极端。

他想让那极端之美仅受他的瞻仰膜拜。

他想将那极端之美占为己有。

但他深深地明白,和玉笙的美是神的境界,永远无法为他一人独吞,所以他才爱他。所以他才选择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,极力避免一颗尘埃染上他的衣衫,才在搬家后不顾父母的反对,返回至他的所在之处,如曾经那般,默默为他驱散企图玷污他的所有不洁之物。

然而时间一长,他就为这种卑微无闻的生活感到了羞耻。他想光明正大地与他并肩齐行,而不是像条寄生虫一样蜗居于暗处。他放弃了家,放弃了父母,只身前往法国,废寝忘食,夜以继日,只为把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,以重新获得站在他身边的资格。而当他好不容易熬过最艰苦的岁月、脱胎换骨,鼓起勇气去找他时,他的身边却站了一个最丑最脏的人。

一个罪恶缠身、不堪入目的杀人犯,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剥夺了他拼搏了五年、十五年甚至一生的位子。是可忍,孰不可忍!

“他可不是单纯的杀人犯,你那些对付凡人的招数顶不了多少用处。”那个女人说,“他就和我一样,是该为世人所驱逐的怪物。如果你不信的话,这针可以让他现出原形。”

“他的原形,你看到了吧?”那个女人又说,“那么丑陋,那么恶心,究竟有谁会爱上?他一定是使用了某些下流的手段蒙蔽了他的双眼,所以他才会甘愿滚一身恶心的液体,被糟蹋得又臭又脏——你难道忍心看他继续堕落下去吗?去拯救他吧,去让他重现光辉吧。只有让他永远消失,他才能变回你心中的样子。”

然而那丑陋的怪物就要死了,可自己的神却变不回自己所憧憬向往的那样了。裴井然仰面倒在地上,望着天花板,流下了不解的眼泪——这到底是为什么?

缩回的爪子慢慢伸出,和另一只爪子一同撕开肉堆的表皮,一个人形的畸形体——不,应该说,他就是人——挂着黏液和浓血,久违地脚踏在了实地上。他看了眼双目虚合、脸色惨白的史佩均,俯下身,为他斩断背上的肉疮,然后一手绕到他的背后,一手伸到他的膝盖下方,抱起来,行将从窗户离开,身后却冷不防响起了一个冰冷的声音:“一块皮换一条命,值了。”

刘禅嗣转过身,冷冷地瞟了下眼前这名宛若一块蓝水翡翠的俊美少年,“你是来和我争夺他的?”

“不,我是来救他的。”

“救他?”

“他已经停止了呼吸。若再不接受治疗,便会彻底死亡。”

“我会救他。”

“史佩均背上那肉疮的运行机制,你又不是不知道——他不是为了复活你才奄奄一息,而是为了拒绝你,把你排出体外。”

话音落下,刘禅嗣的目光如尖刀般落在了沈连寂身上。沈连寂漠然置之:“已经没有时间给你犹豫了。他的死活,全在你一念之间。”

刘禅嗣低头看了安稳地靠在他怀里的史佩均,沉思几秒,将他轻轻放下了。

“外面有多少人?”

“很多。”沈连寂如实答道。

刘禅嗣抚了抚史佩均的脸,站起来,瞥了瞥倒在一边的裴井然。下一秒,裴井然翻着白眼、垂着脑袋和两手,像被无形之线操纵着似的,笔直又诡异地仰面站了起来。刘禅嗣扫过沈连寂,似乎在问他是否能带走裴井然。沈连寂眨了下眼,仿佛在说请便。

刘禅嗣与裴井然翻窗离开后,耳机里传来了甯安的声音:“沈连寂,情况怎么样了?”

“已经成功按照计划救下史佩均并引开刘禅嗣了,”沈连寂答,“让医护人员进来吧。”

史佩均逃出设施后的某一天,沈承信约见了和玉笙,在场的还有沈连寂。沈承信不喜欢事先客套,遂开门见山,向和玉笙介绍了异噬细胞的相关知识,然后说:“作为接受‘怪物’实验的后遗症,史佩均的身体会定期产出一些没用甚至有害的异化细胞,他背上那团肉就是专门用以将这些异化细胞排出体外的器官。但他体内的异噬细胞在吞噬这些异化细胞的同时,促成了他身体的二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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