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月前,我捡了一个男人。
原因无他,就因为他长得实在太合我胃口了。
作为读过数篇狗血小说的二十一世纪女性,我深谙路边的野男人不要随便捡这个道理,所以那天我被他攥住脚踝时,第一反应是反手给了他一刀。
他一身黑衣,浑身是血的躺在路边,怎么看都不像个好人。
奈何人没死透,他痛哼了一声,费力睁开漆黑眸子盯着我。
睫毛染血,眼眸如墨,是双很好看的眼睛。
我把他被打湿的发拨开,凑近看了看,眼睁睁看着他从濒死前的平静变成不可置信与欣喜。
虽然只有一瞬,但我饶有兴致。
看起来很像我前世养的那只德牧,每次我回家时,它也是这么看我。
因为我的补刀,他只清醒几瞬又晕了过去,晕之前还说了两个字,我没听清,不过那不重要了。
一个一米八几一百多斤的男人,我拖了整整两个时辰,最后累的瘫坐在地上,生气的踹了他屁股一脚。
太沉了,比我家狗沉多了。
好不容易把人拖回院子,我思索了一瞬,决定把他扔在杂物间。
我把他磨破的衣服扒了,看着他的六块腹肌和富有的胸肌,毫不客气的抬手摸了摸。
手感很好,和我前男友有得一比。
只是蹭了一手的血,我不甚在意的擦擦,给他简单处理了下伤口。给他一刀的事确实不能怪我,大半夜的伸手,谁知道是人是鬼。
在把他的脸擦干净后,我承认,他长到了我的心巴上。
睫毛浓密,鼻梁挺拔,还有一双薄唇。
简而言之,是我喜欢的类型。
我一边赞叹,一边把他身上的暗器和匕首扒下来。为了防止他醒来的第一件事是反手刀了我,我很有素养的把他用铁链层层捆在房柱上。
开玩笑,我很爱惜生命的。
我给他喂了三天药,他醒来的那天,我正把药丸塞到他嘴里。
男人鸦黑的睫毛颤了颤,一双黑眸紧紧盯着我,随后低头看了看身上的铁链,神情有一瞬茫然。
我赶紧捏住他的嘴唇,“快吃,别浪费。”
他显然愣了一瞬,然后喉结一滚,吞了下去。
竟然没问我这是什么药,也没吐出来,真乖。
他吞下药后,我俩大眼瞪小眼,还是他先开的口。三天没怎么喝水,男人嗓子沙哑的厉害。
“小姐,属下终于找到你了。”
哦豁,是我没想到的展开。
出来这么多年,我都快忘了我身后还有个喜欢圈养暗卫的大家族了,很多年前我也是个富家小姐,出门身后要跟一溜侍卫那种,特有排面。
我思索几瞬,翻出从他身上摸到的匕首,下一瞬抵到了他脖颈上。
他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做,但依旧没有反抗,甚至抬了抬脖子。
“你是谁?”我直言。
“小姐,属下叫连肃。”
我盯着他的眼睛,左思右想也没想起这人是谁,按照他这个帅气的酷哥长相来说,我不可能会忘记。
我养过好几个暗卫,个个都是宽肩窄腰长腿的冷面酷哥,就因为和暗卫早恋亲嘴,我那便宜老爹气的不行,把我身边的暗卫都换成了女的。
于是我天天和漂亮姐姐贴贴,带她们去南风馆看小倌扭腰擦边,姐姐们和我都挺开心的。
只有我爹更不开心了,把暗卫姐姐又换成大叔,还说我伤风败俗,不让我去南风馆。
我贴不下去了,于是跑路了。
见我一直冷着脸,男人眸中升起几分失落,又敛起情绪低声道:“属下没在小姐身边贴身保护过,小姐不记得属下也正常。”
我就说,他要是在我身边待过,肯定早成我前男友中的一员了。
我沉默了几瞬,忽然想起来一些事。
“你不会要说,因为我小时候救过你的命,所以你在我走后一直在苦苦找我吧。”
他没想到自己的台词被我说了,呆了几瞬,认真点点头。
“小姐怎么知道?”语气中还藏着期待。
我把匕首移开,冷笑了一声。
“因为你这样的暗卫,我至少救过二十个。”
他愣住了,他不敢置信,瞪着一双好看的眼睛受伤的看着我,好像我是个负心汉一样。
我是一个暗卫控,刚胎穿那几年,闲的没事就去看暗卫训练。
我只挑那种长得好看的,在他们伤痕累累时贴心递上帕子,温柔叮嘱让他们千万别受伤,我会心疼的。
特别帅的,我还会让药房给他们送金疮药,必要时掉两滴眼泪,非要看酷哥上药。
我的关切是他们晦暗难熬日子里的一道光,照亮他们黑暗的前半生。这样他们以后才会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