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困入樊笼(2 / 2)

他若继续以这个借口带铃兰回家,在场的众人也不会答应,他们基本不可能相信他能秉公无□□理此事。

这种场景下,他若是坚持,别说带铃兰回家,连他都难以脱身。于是,他主动要求报官,亲自护送铃兰入了大牢。

押送她去官府,不代表他不打算救铃兰。

他心底里早将铃兰看做他未过门的妻子,怎会容许妻子在监牢里受苦,且铃兰从小到大没吃过一点苦。

当日下午,元邈去了趟县衙,同时抱着县里关于此案的卷宗过去。

县令也为此事所震撼,谁能想到县里多少年来风调雨顺,昨日竟发生如此恶劣的案子,死者还是东川的节度使。

东川节度使在东川的地位,相当于是土皇帝,这起案件的影响可想而知。

元邈向县令表示:“此案非我家婢女铃兰所为。铃兰与节度使高鹜无仇无怨,没有杀人动机。”

县令反驳:“你可知桃花玉一事?高永赠予裴铃兰一块桃花玉定情,而高家并不同意两人的婚事,硬要拆散两人。”

元邈不以为意,“ 无稽之谈。”

县令从桌上拿出一份供词,递给元邈,“当日有证人看见裴铃兰与高夫人见面。”

说完,县令又呈上一块桃花石,以及一枚精致透亮的翡翠手镯。

“高夫人劝她与高永分手,并从闺房里拿出价值千金的手饰,换走裴铃兰的桃花玉。这裴铃兰八成觉得高家羞辱了她,故而恼羞成怒,泄愤式杀人。”

元邈回想起裴度口中的铃兰,几次从汇通钱庄寄信,要求提高佣金和待遇。

他忍住笑意,道:“铃兰贪财,此事估计是她觉得假石头换真翡翠划算。”

县令想起证人汇报的当日场景,说到铃兰在众人面前亲吻元邈,他听元邈大有维护铃兰之意,觉得元邈为美色所惑,因而执迷不悟。

他拍了拍元邈肩膀,苦口婆心道:“她对你如何,对高永亦是如何,切不可被她表象蒙蔽。”

“此又是何意?”元邈不解。

县令从身后翻出供词,下面签着高永的名号以及印着他的指印。

县令道:“新任节度使高永的供词清清楚楚,说他与裴铃兰自幼相识,而裴铃兰曾答应过他,将来会嫁他为妻。”

元邈即答:“不可能。”

县令叹息一声,“你就算执意纠缠,我也不可能放她出去。除非找到有力证据,证明她无罪。”

元邈拿出验尸报告,指出:“死者高鹜致命伤是在心尖三寸处,高鹜身长九尺,而裴铃兰的身高六尺。但裴铃兰身上的血迹只在胸口处,再往上白衣未染。”

县令说道:“或许是配合凶手一起行凶的。”

元邈择出卷宗里面的关于铃兰身上血衣的描述。

“她衣裳上面除了正面一大片难辨的血迹,后背处亦有血迹。而这些血迹呈现发散状,而高度正好与节度使心上三寸吻合。”

县令纳罕:“这证明,案发时她就在现场。”

元邈说了一声是,转言:“背对着死者,她该如何握剑行凶?”

说完此话,元邈从桌面上又拿出一张报告,“裴铃兰握剑的姿势是正握,不存在反向出剑的可能。”

县令拾拣起桌上提及的所有证据,元邈所言确实不错,但仍有疑问:“她正面的血迹又是如何造成的?”

元邈道:“那凶手大概正面环抱并挟持了她。证人供词里面写过,说她后背有掌印。但我猜血掌印大小,应该对不上高节度的手掌。”

县令听到这话霎时一惊,随即献策:“那不如召集全剑南道的男子,看看谁的掌印与凶手的大小一致。”

元邈摆手,“按图索骥,不可。不如我们亲去监牢,见一趟裴铃兰,问问她可否见过凶手的长相。”

县令与元邈到达大牢时,狱卒向两人禀报,称方才新任节度使高永撤销了告诉,只说已找到凶手,并将其伏诛。

“凶手是谁?”县令纳闷地问狱卒。

狱卒据实回答:“听说是白卿的表弟海澜,尸体已被枭首,晾晒在城楼之上。”

元邈皱起眉头,忖了忖,惨道:“不好,是个圈套。”

他失去平日的理智,抓起身侧狱卒的衣领,“快带我进去见铃兰。”

狱卒道:“禀告大人,裴铃兰不在牢中,小高节度方才命人带她回去高家。”

*

春光骀荡三月末,繁花纷飞迷人眼。

高节度家中马车,慢慢驶过剑南东川的街道,在出城门前,却因前面的拥堵而停下。

春风拂起马车帘,亮出身穿囚服、手脚束着沉重镣铐的纤瘦女子。

铃兰探头,看向前面堵塞处,剑南东川有近百名居民包围在城楼脚下,悉皆抬头望向城楼高处,嘈杂的议论声隐隐传入耳中。

她跟随百姓的目光望去,见到城楼上挂着一枚脑袋,满脸血污。

这颗头颅她觉得极为熟悉,但她不敢确认,便询问旁边的高家家仆。

家仆道:“娘子猜测没错,这城楼上悬挂得正是白卿的表弟海澜,这贼人竟然残忍杀害先任高节度。”

铃兰慌了神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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