摇宝突然停下的瞬间,时光忽然倒转,几个记忆无比深刻的景象,在他的眼前一一闪过。 他目睹过自己降生在一片玉米地里,脐带是被王家坝的大奶奶用她的大虎牙咬断的。虽然这场景早就被嘲笑他没睡醒的大人们否认过无数次,可他对自己的见地坚信不疑。 他还记得村西头的母牛产仔子的晚上,一只猎豹在村头晃了一整天,夜里它那闪着幽黄光亮的眼睛,像提一对奇大无比的灯笼,在每家每户门口晃悠,天快亮时,那对灯笼才熄灭,消失在北边的树林子里。 他还回想起在王大业拉着牛车带他从村里走出来的那个春天,夹道的榆柳上挂满了指甲盖大小的吊死鬼,扭动着身体,沿着一米来长的长丝,密密麻麻,整整齐齐地吊下来。 那些毫无意义的奇异的幻象,像真实记忆一样如影随形,每过一段时间,会以不同的质感在他脑中闪过,仿佛是在向他宣布,童年所见皆是事实。 正如此刻摇宝揭开的一刹那,他所见到得点数明明是十五,并且以后每一次想起来的那画面都会是十五一样,在他酒醒之后,将被在场的和不在场的每个人,再三更正:“你看错了,不是十五,是五!” 第二天,王启年在床上躺了一整天,大家都以为,他是由于赌博输钱,跌了面子,躺在床上赌气。只有他自己知道,这一天他睡得有多香甜。这是自父母妻儿去世之后,他睡得最香甜的一觉。一个梦也没做,一滴泪也没流,心里踏实的像个刚出世的孩子。 到了第三天早上,吃饭的时候,他抢在兄弟们开口之前,笃定的说出了自己的计划:“平遥城,糟糕透了,我已经厌倦了这里的一切,让我们一起回王家坝去吧,王家坝多好啊,良田千顷,高粱成林,小媳妇儿的脸美得像秋天的柿子。” 王启发已经十六岁了,王启年试图用来诱惑他的说辞,丝毫打动不了他。他坚定地认为,这时候离开平遥城,在别人眼中,他们三兄弟就成了不中用的懦夫。赌博场上王启年酒后的字据,根本牵制不了他们兄弟三人。 他下定决心,这次绝不能他不靠谱的大哥,就这样将他糊弄过去:“我们不走,就留在这儿,这已经是我们的家了,爹和嫂子都埋葬在城郊,他们—带不走了!” 王启年没能反驳他,他的肩膀颓然下垂,叹了口气问王启贵:“贵子,你也想留下来吗?” 王启贵知道这顿饭是吃不下去了,默默地收起他俩的碗筷,坚定地对王启年说:“大哥,这平遥城我也呆腻了,不想一辈子就在这巴掌大的地儿过活,你去哪,我就跟你去哪。” 他将碗筷塞到王启发手里,对他翻了个白眼,说:“碗交给你了,我去收拾东西,反正你也不走。” 王启发原以为能得到王启贵的支持,至少也该让大哥反省一下他的荒唐给这个家带来的麻烦。不料,二哥居然说出这番话来。他气呼呼的将碗扔进锅里,不慎被灶台的热气,烫的一哆嗦,他的眼睛红了。 他想念死去的父亲,敦厚的嫂子,和现在不知在哪的,比他大一岁的三哥王启元……他耸了耸鼻子对王启年,念叨了一句,“总该给隔壁的刘婶子留句话,要是王启元回来了,也知道该到哪去找我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