件事。
对于肯定我怡然自若,听见了心里会暖融融的。如果我曾得到过肯定,对我而言肯定是印象深刻的,我不可能忘记才是,这说明我在骗自己!我确实记得我的画曾得过一些奖,被许多人用艳羡的目光注视,曾得到了荣誉后在公开的场合被表扬,也确确实实有许多人夸奖过我画得好。这歌颂声曾充斥我整个少年时代,我昨天为什么没能想起来?我想要肯定,却忽视了他人的肯定,我想要什么?那东西披了一层纱,让我以为我想要的是“肯定”,是这样吧?
我在追求对我的态度在“是”与“否”摇摆之间的人,态度似是而非说明此人可以争取,所以这群人具有魔力,我竭力展示能力讨他们欢心。但,万一他们确定了站在“是”一边或“否”一边,管他要站哪一边,我马上对他们兴致全无,为什么?我在追求什么?
我的行为是否只是一种惯性,一个缩影?
回到一个古老的议题:父母对我没有爱,却不得不承认我的能力,与此同时他们一定不觉得弟弟可靠,但他们爱他。已知承认和爱无关。我不介意他们不爱我,我要的就是他们承认我的能力,迫使他们不爱我也需要我,我无条件被他们利用,让他们离不开我,这是我早些年的想法。
后来?后来就算了,太累了。我不至于非得在身上挂三条吸血的蛭虫才能生活。而且他们作为人,太卑劣了。他们教会我“没有价值的人不配被爱”,这条约束仅针对我,爱只读作“爱”,写作“利用”。“如果我有价值就会为他们所用,才能留在他们身边”,这是他们教给我的一套价值体系,最终否定了他们。因为对我而言,他们实在太没用了,我把他们比作吸血的水蛭。而且我比我想的还要爱自由!亲情能长久维系吗?笑话,哪里来的亲情?当我认为有时,是我还想留下,于是自己给自己喂食安慰剂,自欺欺人罢了。
又到了现在,我已经决心回收自己的价值,决定自己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,他们还有什么可图的?我想付给他们钱,他们有什么能回报的呢?何况我已经不想付了,任他们自生自灭吧。(如果有机会我还想踩他们一脚呢。)
即使肯定我的价值,那些人不见得为愿意我做什么事,褒奖是虚的,没有意思。否定我价值的人,我又见过太多了。我陷于追逐态度似是而非的人,只因为我习惯追求他们。就像我一遍又一遍追求被看见,年少时我追求父母的爱。这真的是一种习惯的行为模式,一种缩影而已。要么给我切实的好处,要么来爱我。这才是我真正想得到的。
所以“承认我”,到底对我有什么用?无论承不承认,事情还是我在做,我只做我分内的。老板买了我的工作就得付工钱。我为自己创造,是创造本身证明了我有对外输出的欲望,证明我有创造这可喜的能力。就像交流,如果别人听不惯我的话,我就改变观点,让他们“承认”?承认是在确立阵营吗?可是,我并不以融入一个大集体而感到安心和自豪,无论何时我都坚持自己的是非观,这是我花毕生的时间锻造的一把量尺。
所以“承认”本身是没用的吧?尽管听到对我的承认让我很开心,但是我已经想清楚了,不再准备讨好承认我的人或为他们做额外的事情哦!我真正想要的是和人(和一些好人!)建立联系、产生关联、培育爱意,是这样吧?我那些阴暗的思想,可不可以不要绕弯子跟我对话!曾经还知道化身成一只羊,现在竟然直接影响我的欲望,这未免来的太猛烈了吧?
妈的,幸好我看得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