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,至于字,除了整理卷宗写封面、标序号等外,她平日没写几个字。
景奕行自然也是知道这些的,他问郑豆豆:“那你准备这段时间做什么?”
“我找甲一丁四帮忙,让他们同我一起搜查东京城。”
“你想查找日海教在东京是否还有其他据点?”
“嗯,之前我们虽然端了他们在城中的不少据点,但我总觉得没有查彻底。
甲一对东京城非常熟悉,有他带路事半功倍。”
其实景奕行也想了此处,只是甲一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,总是麻烦他们也不太好。
既然郑豆豆也有这个打算,趁着甲一将事情分给乙二的时候倒也好。
“你等会找竹青支些费用,不能让甲一和丁四白忙活。”
“好。”
有了对策,郑豆豆一点也不担心接下来的事情。
事情果然如甲一他们所料:
凶手在被乙二用了一次刑后便“招供”了,说是郑豆豆买凶杀人。
理由就是郑豆豆替韩三花出气才杀了芙蕖,因为芙蕖是郑少华的外室。
可是除了指认外、凶手并没能提供其他证据。
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这个理由很牵强,但按规定:
既然有人指认郑豆豆买凶杀人、郑豆豆就得停职收押。
郑豆豆的职务是停了,但是没有被关押。因为景奕行替郑豆豆交了一笔保证金并替她作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