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甲不必找他。多年报偿,恩情已了,从此天大地大,铁传甲尽可以来去自如。
若是愿意,李园以后就是他的家了。
——小李探花在信中云淡风轻,仿佛不是在了结身后事,而是要去赴一场花柳扶苏处的酒约。那般衣衫翩然,策马江湖的纵情,在这短短几句间就已经跃然纸上。
铁传甲却陡然面沉如水。
他实在是一个死心眼的人,小公子已经把偌大一份家业都交到他手上了,这个虎背熊腰的汉子却一眼也没有多看,只是读懂了信中的决绝之意,一转头,就只顾着打听李寻欢的下落。
铁传甲从前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,按理来说,即便他已经隐姓埋名多年了,也总能知道一些打探消息的门路,不至于两眼一抹黑。
但事实上,任凭他再如何的千方百计,竟然也探听不到李寻欢的去向,好像他要找的不是近年名声大噪的小李飞刀,而是一尾游进江河的鲤鱼,消失得近乎无声无息。
铁传甲心急如焚。
正当他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,“正道围剿南疆分鹿门”一事却偶然闯进铁传甲的视线。
彼时,他并不知道李园和分鹿门之间还有一层姻亲在,李寻欢营救表妹的消息也还没有传扬出去。与其说铁传甲是察觉到了什么隐情,倒不如说是他已经无计可施了,近来江湖上也只有这一件事闹得沸沸扬扬,左右他也找不到人了,病急乱投医之下,铁传甲干脆挑着最引人注意的地方试一试。
谁知竟真的让他试中了。
铁传甲赶到南疆的时候,这场乱局已近收尾。
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的李寻欢,如同劫后余生一般,苍白憔悴得令人心惊,衣衫从肩线和腰背处一同宽大下来,一眼看过去就能让人知道他瘦了多少。
但即便如此,探花郎也始终把一个人抱在怀里——明明那个人被一袭外衫遮盖得严严实实,连形貌都辨认不出,但李寻欢垂眸凝视她的时候,那般不曾错眼的专注,让粗中有细的铁传甲很快就明白了,他正在拥抱着什么,又正在担负着什么。
“少爷。”
深夜林野,月朗星稀,偶然重逢主家的忠仆腾地站了起来。他也不是多么能说会道的人,如此喜出望外的情景,也只能让这个彪形大汉唤出这一声,疾步迎了过去。
李寻欢乍一见他,眼底也掠过惊讶之色,但他接着就叹了一口气,似欣慰似歉疚。
他故意支走铁传甲,正是以为深知他的性子,南疆之行越是九死一生,他就越不会让李家的人孤身赴险。
偏偏他误打误撞地还是找了过来……
李园小公子眼底沉沉,却还是轻声道:“一路辛苦。”
几人意外汇合的地方,已经接近南疆边界。
多得沈素之前执意毁尸灭迹的要求,正道门人又在瘴气林损失殆尽,时至今日,中原武林也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身在南疆,且插手了分鹿门一事。他带着河蚌与丰念恩,尽量赶着夜路,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走到这里。
——至于一路上偶遇的散兵游勇,纵然今日的小李飞刀已经不比从前,也不是这些人能对付得了的。
李寻欢偏头低咳几声,他本就伤势未愈,到如今更是雪上加霜,但除了这无法压制的咳声之外,他没有在两个姑娘家面前显露出一点怨气抑或厌倦。
就算铁传甲已经赶到了,李寻欢不必再一个人独自支撑,他也只是冷静地安排着:“我与沈素有些招眼,不宜再与大家同行。传甲,你去寻两辆马车,我们分开走。”
言语之间,既没有如释重负的轻松,也没有逃出生天的庆幸。
“到了李园再会合。”
丰念恩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:“兄长,我想去江南。”
李寻欢一怔。
妖血入体后,分鹿门小姐的变化不可谓不大,容貌全改倒还在其次——毕竟美人在骨不在皮,纵然换了一副面容,但她大家闺秀般的气质摆在那,现在也好看得让人眼前一亮,如玉兰垂露,清丽柔美。
可她显然在有意纠正自己从前的习惯。
比如把李寻欢这位“表哥”唤作“兄长”,比如学着照顾笨手笨脚的河蚌,比如让河蚌和李寻欢习惯把她叫做“念恩”。
李寻欢甚至总能看见她在练字,捡一截树枝,不厌其烦地在地上写了无数遍,如同将将启蒙的孩子,从横竖撇捺开始重新练起,一笔一划地耐心修改着。
——一点一滴地,她在主动抹去属于“林诗音”的痕迹。
李寻欢看着她的时候,偶尔会有些恍惚,只觉得分鹿门一朝覆灭后,直至沈素舍身,于林家表妹而言,才是一场碎骨重塑的重生。与之相比起来,竟连融合妖血都算不上什么了。
“念恩……”
分鹿门小姐垂眸一笑,柔声道:“母亲出身江南,我幼时去过一次,如今记忆已然模糊了,仍对那里的烟雨山水心向往之。”
这自然不是借口。
她与李寻欢共同的外祖,正是江南礼教传家的名门。丰念恩的母亲外嫁南疆,先前死于正道门人之手,连尸骨也寻不回来了,这一生再也无法重返故里。细细想来,这该是她心底的一件憾事。